輸出植物種子特定病原檢測作業要點
<p />一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(以下簡稱防檢局)為辦理輸出 植物種子特定病害檢測作業,特訂定本要點。
<p />二、本要點適用之特定病原包括十字花科黑腐病菌(Xanthomonas campestris pv. campestris)、瓜類細菌性果斑病菌(Acidovorax avenae subsp. citrulli)、胡瓜綠斑嵌紋病毒(Cucumber green mottle mosaic virus)、胡瓜嵌紋病毒(Cucumber mosaic virus)、番茄嵌紋病毒 (Tomato mosaic virus)、十字花科黑腳病菌(Phoma lingam)、 瓜類蔓枯病菌(Didymella bryoniae)、菜豆炭疽病菌(Colletotricum lindemuthianum)、豌豆葉斑病菌(Ascochyta pisi)、菸草嵌紋病 毒(Tobacco mosaic virus)、豌豆種媒嵌紋病毒(Pea seed-borne mosaic virus)、南瓜嵌紋病毒(Squash mosaic virus)、馬鈴薯 紡錘形塊莖類病毒(Potato spindle tuber viroid)、番茄黃色矮 化類病毒(Tomato chlorotic dwarf viroid)、辣椒小果類病毒( Pepper chat fruit viroid)、番茄頂矮化類病毒(Tomato apical stunt viroid)、番茄類病毒(Tomato planta macho viroid)、金 魚藤潛伏類病毒(Columnea latent viroid)等。 本要點之輸出植物種子特定病害檢測作業,委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 苗改良繁殖場(以下簡稱種苗場)辦理之。。
<p />三、輸出植物種子特定病原之檢測作業流程如附件一。
<p />四、輸出人為符合輸入國(地區)檢疫規定,而須於輸出植物檢疫證明書 加註植物種子經檢測未罹染特定病原者,應向防檢局轄區分局提出檢 測申請。 前項申請應載明輸出植物種子之學名、數量、重量、輸銷國家(地區 )及申請檢測之病原名稱(學名)。
<p />五、特定病原之檢測方法如附件二。
<p />六、取樣 <br />(一)由防檢局轄區分局派員至植物種子存放處進行取樣。 <br />(二)各類種子之取樣數量如附件三。
<p />七、送檢 樣品由防檢局轄區分局檢疫人員封識,並填寫「送請鑑定植物病蟲害 報告表」(附件四),一併交由輸出人送至種苗場進行檢測,檢測費 用由輸出人依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基因轉殖 植物及植物病原檢測收費標準」支付予種苗場。
<p />八、檢測結果 <br />(一)種苗場依附件二檢測方法完成檢測後,應將檢測結果登載於「送請 鑑定植物病蟲害報告表」後傳送至防檢局轄區分局。 <br />(二)防檢局轄區分局於接獲種苗場檢測結果後,應函知輸出人檢測結果 。檢測合格之種子得分批輸出,惟應於二年內辦理輸出完畢,並依 實核銷數量,逾期則應重新申請檢測。
<p />九、輸出植物檢疫證明書核發及加註 輸出人輸出種子時,應檢附前點第二款函向防檢局轄區分局申報輸出 檢疫,經防檢局轄區分局確認該批種子係經種苗場檢測合格後,始於 輸出植物檢疫證明書加註檢測結果,並依實核銷數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