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製自用飼料限量標準
第 1 條 本標準依飼料管理法第十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。
第 2 條 本標準用詞,定義如下: <p />一、自製自用飼料:指自製自用飼料戶自製且供給自有家畜、家禽或水產 動物之飼料。 <p />二、黃麴毒素含量:指B1、B2、G1及G2含量總合。 <p />三、ppb:指每公斤所含微克數。 <p />四、ppm:指每公斤所含毫克數。 <p />五、小雞:指孵化後,未滿四週齡之雞。 <p />六、中雞:指四週齡以上,未滿十週齡之雞。 <p />七、大雞:指十週齡以上,尚未產蛋之雞。 <p />八、蛋雞:指開始產蛋之雞。 <p />九、種雞:指肉用種雞及蛋用種雞。 <p />十、肉雞前期:指孵化後,未滿四週齡之肉雞。 十<p />一、肉雞後期:指四週齡以上之肉雞。 十<p />二、哺乳豬:指體重未滿十五公斤之豬。 十<p />三、仔豬:指體重十五公斤以上,未滿三十公斤之豬。 十<p />四、中豬:指體重三十公斤以上,未滿六十公斤之豬。 十<p />五、大豬:指體重六十公斤以上,未滿九十公斤之豬。 十<p />六、肉豬肥育:指體重六十公斤以上,尚未出售之肉豬。 十<p />七、小鴨:指孵化後,未滿四週齡之鴨。 十<p />八、肉鴨前期:指孵化後,未滿四週齡之肉鴨。
第 3 條 自製自用飼料之黃麴毒素含量,不得超過下列基準: <p />一、小雞及肉雞前期:50ppb。 <p />二、肉雞後期:100ppb。 <p />三、哺乳小豬及仔豬:50ppb。 <p />四、中豬、大豬及肉豬肥育:100ppb。 <p />五、小鴨及肉鴨前期:25ppb。
第 4 條 自製自用飼料之銅含量,不得超過下列基準: <p />一、小雞、中雞、大雞、蛋雞、種雞、肉雞前期及肉雞後期:30ppm。 <p />二、哺乳小豬:60ppm。 <p />三、仔豬:50ppm。 <p />四、中豬、大豬、肉豬肥育、配種母豬、懷孕母豬、哺乳母豬及種公豬: 25ppm。
第 5 條 自製自用飼料之鋅含量,不得超過下列基準: <p />一、小雞、中雞、大雞、蛋雞、種雞、肉雞前期及肉雞後期:120ppm。 <p />二、哺乳小豬及仔豬:130ppm。 <p />三、中豬:110ppm。 <p />四、大豬、肉豬肥育、配種母豬、懷孕母豬、哺乳母豬及種公豬:100ppm 。
第 6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。